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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违法被罚 贷后管理不到位

来源:自力更生网   作者:娱乐   时间:2025-07-06 00:08:45

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 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鄂银保监罚决字〔2021〕29号),乌海违法位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(以下简称“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”)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,银行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,多斯贷后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罚款30万元。分行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: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,被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管理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乌海违法位,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;构成犯罪的银行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
(一)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、多斯贷后高级管理人员的分行;

(二)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;

(三)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、报告等文件、被罚资料的管理;

(四)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;

(五)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;

(六)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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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为全文: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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